(十七)

第十七單元

ㄐ︱ㄤ ㄖㄨˋ ㄇㄣˊ,ㄨㄣˋ ㄕㄨˊ ㄘㄨㄣˊ;

將入門,問孰存;

ㄐ︱ㄤ ㄕㄤˋ ㄊㄤˊ,ㄕㄥ ㄅ︱ˋ ︱ㄤˊ。

將上堂,聲必揚。

ㄖㄣˊ ㄨㄣˋ ㄕㄟˊ,ㄉㄨㄟˋ ︱ˇ ㄇ︱ㄥˊ;

人問誰,對以名;

ㄨˊ ㄩˇ ㄨㄛˇ,ㄅㄨˋ ㄈㄣ ㄇ︱ㄥˊ。

吾與我,不分明。

ㄩㄥˋ ㄖㄣˊ ㄨˋ,ㄒㄩ ㄇ︱ㄥˊ ㄑ︱ㄡˊ;

用人物,須明求;

ㄊㄤˇ ㄅㄨˊ ㄨㄣˋ,ㄐ︱ˊ ㄨㄟˊ ㄊㄡ。

倘不問,即為偷。

ㄐ︱ㄝˋ ㄖㄣˊ ㄨˋ,ㄐ︱ˊ ㄕˊ ㄏㄨㄢˊ;

借人物,及時還;

ㄖㄣˊ ㄐ︱ㄝˋ ㄨˋ,︱ㄡˇ ㄨˋ ㄑ︱ㄢ。

人借物,有勿慳。

【注釋】

(1)入門:進門。入,進。
(2)孰存:誰在裡面。孰,誰。存,存在。
(3)上堂:進入大廳。上,登上。堂,正房、大廳。
(4)揚:提高聲音。
(5)吾:我。
(6)分明:清楚、明白。
(7)用人物:借用別人的物品。用,使用。
(8)倘:如果。
(9)即:就是。
(10)及時:迅速而不耽擱時間。
(11)慳:吝嗇。

【白話解說】

將要進門時,先問明誰在裡面;將要登入大廳時,必須提高聲音向人打招呼。

別人問你是誰,要回答自己的名字;只回答「我」,別人不清楚。

使用別人的物品,必須先明講,請求借用;如果沒徵求同意,擅自拿走就是偷。

借用別人的東西,用完要趕緊歸還;別人向我借東西,如果我有就不要吝嗇。

【參考故事】

地府銘記偷雞罪

 

古時候江南一帶有個讀書人,心意正直。正好陰間地府第七殿缺人,玉皇大帝授命讓他暫時主辦。每隔幾天,他就進地府辦事,只要查看文簿,不用判案。

他看到每個人隨著自己造的善業、惡業,懲罰和福報也各不相同。每次看見有人自己爬上刀山劍樹,就派左右侍者去救,越救反而他們爬得越快,竟無法挽救。

一天翻閱文簿時,看見妻子有一條罪狀,說是偷了鄰家一隻雞,連雞毛共重一斤十二兩,他就把這頁折起來做記號。

回到陽間,他質問妻子,妻子還抵賴騙他,他描述地府所見,再問妻子,妻才承認說,鄰居養的雞吃了她曬的食物,她失手打死了這隻雞,怕鄰家婦人責罵,所以還藏著這隻雞沒敢說出來。他們把死雞拿出來一秤,斤兩一點不差,就是一斤十二兩,夫妻都感到驚奇訝異,於是把這隻雞換算成同等價錢,向鄰人賠償謝罪。

不久他再入地府,檢查之前的文簿,折痕依舊,但妻子那條罪狀已無蹤影。

(取材明代《見聞錄白話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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